各位師長 您好:
敬請推薦符合資格者之身障生,遴選資格如下
(一) 就讀期間操行成績平均82 分以上者(不含畢業當學期)。
(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足為他人表率:
1. 奮發向學,學業或課外表現優異者。
2. 自我實現,致使個人生涯不斷發展者。
3. 激勵人心,促使他人積極學習者。
4. 回饋社會,促進社會福利有具體事實者。
5. 熱心公益,致力志工服務有具體成效者。
6. 經師長推薦或具有優異表現證明者。
111學年度明道大學應屆畢業生生命之光獎遴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