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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
學生一日線上請假操作說明
學生請假流程
至學務處表單下載網頁下載請假單→
依請假天數逐級簽核(准假權責如下)→
核准後持請假單至學務處辦理→
翌日至學務處領回請假單下聯學生存查聯(六日以上請於三天後領回)→
持請假單下聯向任課老師證明。
詳細請參考學生請假準則
准假之權責
(一)1日內病假、事假、喪假、娩假,於線上請假系統申請並由導師核准。
(二)1日以上未滿3日者,經導師簽核,由系所主管核准。
(三)3日以上未滿5日者,經逐級簽核,由院長核准。
(四)5日以上未滿7日者,經逐級簽核,由學務長核准。
(五)7日以上者,經逐級簽核,由校長核准。
(六)公假及重大集會於學務處網頁下載請假單,依其假別規定,經簽核後送學生事務處登錄備查。
請假證件規定
(一)病假: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
(二)事假:須事先辦理,並檢具家長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學生本人結婚者,給予事假一週。
(三)公假:除有關單位簽證外,並須經導師及系所主管同意簽可,始得辦理公假手續。
- 兵役事項得憑有關單位之通知文件請假。
-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學生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依法得申請放假1日,需於申請時提出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所開具之證明文件(例如村里辦公室開具證明);每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依當年度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之日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