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上有您遺失的物品,請至學務處諮商暨生活輔導中心(伯苓大樓二樓)領取,
或撥04-8876660分機1222、1223詢問。
說明:
☼遺失人至學生事務處指認失物時需出示證件,經確認無誤後交其簽名領回。
☼遺失物自上網公告起六個月後無人認領者,現金轉捐本校「急難救助金」專款帳戶;
其他物品列冊後,以本校名義轉贈慈善團體運用;違禁品或不適合捐贈之物品依廢棄物逕行處理。
或撥04-8876660分機1222、1223詢問。
說明:
☼遺失人至學生事務處指認失物時需出示證件,經確認無誤後交其簽名領回。
☼遺失物自上網公告起六個月後無人認領者,現金轉捐本校「急難救助金」專款帳戶;
其他物品列冊後,以本校名義轉贈慈善團體運用;違禁品或不適合捐贈之物品依廢棄物逕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