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期間:自111年7月15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止。
三、應備文件:備妥文件後逕送高雄市私立祥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
(一)申請表、推薦表。
(二)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四)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六)檢附前一年志工服務時數。
(二)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四)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六)檢附前一年志工服務時數。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詳見申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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