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學務處

:::
瀏覽人次: 31251

學雜費減免

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申請公告(112年11月27日(一)預先辦理)

一、申辦期間:

  • #第一階段預辦112年11月27日(一)至112年12月14日(四)。(第11週開始至第13週結束)
    1. 持特殊境遇或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辦理減免者,需持112年度有效證明始得辦理,提醒同學提早向各鄉鎮公所申辦。
    2. 來不及辦理預辦者不用緊張~待領到新學期註冊單時~再利用正式辦理時間辦理。
    3. 持同學本人身障證明辦理減免之延修生,需完成選課始能辦理(屆時才有費用產生)。
  • #第二階段正式辦理113年01月15日(一)至113年03月01日(五)。(第18週開始至第1週結束)

二、法令依據:

(一)給卹期內軍公教遺族(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
(二)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
(三)現役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
(四)原住民族學生(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五)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六)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七)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八)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九)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三、申請步驟:

(一)至減免申請系統線上申請(本校網頁→資訊服務網→學生→減免申請)
(二)自行列印申請表件並簽名。
(三)備齊應檢附文件,可自作業申請應檢附資料一覽表查詢各身分別應檢附資料。
(四)於截止日期前繳交繳至辦公室:

1. 上午08:00~12:00及下午13:00~17:00:伯苓2樓學務處(分機1211)
2. 下午17:00~晚上22:00梅401進修部辦公室代收(分機2107)

(五)至個人化整合平台→網路註冊系統→列印&查詢→註冊繳費單列印→確認減免金額無誤後將頁面拉至最下方點選「列印註冊繳費單

四、注意事項:

(一) 申請前應先行詳閱法令規定。
(二) 如同時需要辦理減免及就學貸款,應先申請減免再申請就學貸款。
(三) 減免申請表為線上系統生成,無空白表單。
(四) 應留下可聯繫之電話及信箱,請勿拒接學校電話及訊息,若因此錯過重要訊息請自行負責。
(五) 學雜費減免金額會隨學雜費變動,若因各式原因造成學雜費變更(如加退選、實習等),減免金額亦會跟著變更,詳見學雜費減免金額標準表
(六) 以身心障礙類別申請減免,若有特殊原因須不計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年所得者,請加附不列計年所得切結書
(七)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另可以申請住宿優惠(免住宿費/僅需繳納電費),記得另外向宿舍申請喔~
(八)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另可以申請教育部低收入學產基金,請於開學初留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