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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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轉知】修正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教育部 函
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
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693D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第一條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