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旨:為提升匹克球運動基礎培訓發展,培育大專院校飛鏢 運動教練人才,提高專業技術及人才素養,俾利培訓 大專優秀選手,備戰各項國內外匹克球運動賽事。
二、依 據: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 動教練制度章則第五點第四項規定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匹克球總會。
五、承辦單位:樹德科技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匹克球委 員會。
六、協辦單位: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樹德科技大學休閒遊憩與運動 管理系、高雄市體育總會匹克球委員會、高雄市匹克 球運動協會、高雄市匹克球競技協會。
七、實施日期:112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至 6 日(星期日),共 3 天 24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