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3 月 14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20006484 號函核 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宗 旨:為推展大專校院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倡保齡球運動、促進身心健康並增進學 校體育活動交流。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輔仁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桃園市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中壢亞運保齡球館。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至 17 日(星期一~五)止,共計 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