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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
明道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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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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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分組職掌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至四章之章程,將委員會分為四大任務編組,依序為「法規行政組」、「學習資源與教學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淩防治組」、「校園安全組」。
107年6月26日校務會議通過
107年6月26日校務會議通過
組別 | 召集人 | 業務配合單位 | 職掌 |
法規行政組 | 秘書長 | 秘書處、 學務處 人力資源室 |
1.研擬及修訂本會設置辦法及本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 2.召開本會會議及追蹤決議事項。 3.彙整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年度工作計畫。 4.辦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各項調查及申復等業務。 5.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行政業務。 |
學習資源 與教學組 |
教務長 | 教務處、 通識教育中心 |
1.規劃及開設性別平等相關課程。 2.推動及建置性別平等之教學環境。 3.充實性別相關之教學資源。 4.鼓勵性別相關之研究發展與教學研討。 5.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與教學事務。 |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組 | 學務長 | 學務處、 秘書處、 通識教育中心 人力資源室 |
1.宣導及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與理念。 2.規劃及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進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教育推廣。 4.辦理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訓練。 5.推動社區性別平等教育推廣活動。 6.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宣導推廣事項。 |
校園安全組 | 總務長 | 總務處、 學務處 |
1.建構人身安全以及無性別歧視校園環境。 2.定期及不定期進行校園安全設施檢查。 3.改進硬體設施現況,提升校園安全。 4.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校園安全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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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年度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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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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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共十九位委員(10位女性、9位男性),本會共十九位委員,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秘書長、學務長、教務長、總務長、通識中心主任及人力資源室主任擔任當然委員;應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七人,職工代表二人,由秘書長及學務長推薦產生;學生代表三人已由學生自治會及進修學制學生會會長推薦產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女性委員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男性委員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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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任期一年(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得連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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