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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
学生一日线上请假操作说明
学生请假流程
至学务处表单下载网页下载请假单→
依请假天数逐级签核(准假权责如下)→
核准后持请假单至学务处办理→
翌日至学务处领回请假单下联学生存查联(六日以上请于三天后领回)→
持请假单下联向任课老师证明。
详细请参考学生请假准则
准假之权责
(一)1日内病假、事假、丧假、娩假,于线上请假系统申请并由导师核准。
(二)1日以上未满3日者,经导师签核,由系所主管核准。
(三)3日以上未满5日者,经逐级签核,由院长核准。
(四)5日以上未满7日者,经逐级签核,由学务长核准。
(五)7日以上者,经逐级签核,由校长核准。
(六)公假及重大集会于学务处网页下载请假单,依其假别规定,经签核后送学生事务处登录备查。
请假证件规定
(一)病假:应检具健保局特约医院或诊所出具之证明。
(二)事假:须事先办理,并检具家长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学生本人结婚者,给予事假一周。
(三)公假:除有关单位签证外,并须经导师及系所主管同意签可,始得办理公假手续。
- 兵役事项得凭有关单位之通知文件请假。
- 原住民族岁时祭仪: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学生遇原住民族岁时祭仪依法得申请放假1日,需于申请时提出户籍誊本、户口名簿或政府机关所开具之证明文件(例如村里办公室开具证明);每年度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日期,依当年度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公告之日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