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上有您遗失的物品,请至学务处谘商暨生活辅导中心(伯苓大楼二楼)领取,
或拨04-8876660分机1222、1223询问。
说明:
☼遗失人至学生事务处指认失物时需出示证件,经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領回。
☼遗失物自上网公告起六个月后无人认領者,现金转捐本校「急难救助金」专款帐户;
其他物品列册后,以本校名义转赠慈善团体运用;违禁品或不适合捐赠之物品依废弃物迳行处理。
或拨04-8876660分机1222、1223询问。
说明:
☼遗失人至学生事务处指认失物时需出示证件,经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領回。
☼遗失物自上网公告起六个月后无人认領者,现金转捐本校「急难救助金」专款帐户;
其他物品列册后,以本校名义转赠慈善团体运用;违禁品或不适合捐赠之物品依废弃物迳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