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贷款讯息】就学贷款之应届毕业生(含延毕&服兵役者)应注意事项
毕业后,如果您没有继续升学或服兵役,您的就学贷款将于毕业一年后开始缴款,请届时务必按时缴款,以免逾期,影响到你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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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继续升学(含延毕)、服义务兵役可申请延后还款、参加教育实习
请记得通知承贷分行展延还款日期。请打印『(01)台湾银行就学贷款偿还期限展延申请/异动通知书』,并检附申请书所提示之应备文件(例如身分证正反面影本、新学期/新学程之在学证明(或盖有注册章的学生证)、应征召服兵役证明、教育实习证明文件)挂号邮寄至您的承贷分行,以更新偿还期起算日。
(一)继续升学或延毕:
1.申请书
2.盖有注册章之学生证或在学证明(无法推算毕业日期者,应另检附注册缴费单)。
3.借款人及连带保证人(无需签署者免附)之身分证正、反面影本或一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
(二)服义务役:
1.申请书
2.乡、镇、市、区公所兵役课应征召服役证明
3.借款人及连带保证人(无需签署者免附)之身分证正、反面影本或一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
(三)教育实习与国外升学:
1.申请书
2.教育实习证(注明实习期满日)或教育主管机关核准文件
3.借款人及连带保证人(无需签署者免附)之身分证正、反面影本或一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
※ 注记:
1.义务役:退伍令影本或应征(召)服兵役证明书(请向户籍所在地之乡镇市区公所兵役课请领)或载有退伍日期之在营证明或载明使用期限在一年内之军人身分证(超过一年者不适用)或常备兵役军事专长训练结训证书影本。
2.一般替代役:退伍令影本或应征(召)服兵役证明书(请向户籍所在地之乡镇市区公所兵役课请领)。
3.研发替代役:经由用人单位向内政部役政署申请载明第1、2阶段服役日期之服役证明书。
4.志愿役军人不得办理延期
5.本次申请事由为升学、教育实习、延毕、国外升学者,偿还期限变更为借款人毕业或学业停止(包括但不限于休、退学)或教育实习期满后满一年之次日(但最后学程为在职专班者,应自毕业或学业停止《包括但不限于休、退学》或教育实习期满后之次日)起,开始依原借据约定方式还款。
6.本次申请事由为服兵役者,偿还期限变更为借款人服完兵役(或提前退伍)满一年之次日起,开始依原借据约定方式还款。
借款人了解并同意:如有提前毕业、学业停止或提前退伍等情事,应主动检附资料通知贵行,并自该事实完成日后满一年(但最后学程为在职专班者,除提前退伍得有一年宽限期外,馀应自事实完成日)之次日起,依原借据约定方式偿还;其他事项仍适用原借据之约定,借款人愿继续遵守原借据条款。连带保证人仍愿就借款人对贵行所负本借款债务继续负连带保证责任。
前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未满台币4万元、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缓缴申请资格
可至 台湾银行就学贷款入口网>表单下载>1.申请书、通知书、切结书、授权书等下载 ,下载所需表单,并备妥相关证明文件,挂号邮寄至承贷分行,办理缓缴贷款本金一年,缓缴期间利息由政府全额补贴。
※ 注记:
前一年度为休退学或应届毕业生或役毕者:请检附休退学证明文件或毕业证书或退伍证明正、反面影本,俾便于确认正确之起息日,即休退学或毕业或退伍(含提前退伍)满1年之次日为起息日。惟借款人最后学程为在职专班且无需服役者,其偿还期起算日(起息日)应为毕业日之次日。
休、退学、提早退伍、提早毕业等异动情形
请填写『(05)台湾银行就学贷款户资料异动通知书』,检附申请书所提示之应备文件,挂号邮寄至承贷分行办理变更。
提醒您:
1.本校承贷分行为台湾银行彰化分行,有关您的学贷帐务管理与各项申请,请迳洽承贷分行查询(06163彰化分行/50045彰化县彰化市成功路130号/电话04-7225191)。
2.若您并无上述延期或个人资料变动情形,请记得依照约定于届期时,按月缴纳贷款本息。嗣后如有遭遇任何还款问题,请随时与您的承贷分行联系,以确保自己与保证人的信用纪录良好,谢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