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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学
112学年度第1学期弱势学生助学计画-生活助学金
一、申请资格:
(一)家庭年所得90万元以下及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60分以上之具有学籍之大专校院学生可提出申请。
(二)已申请减免100%学杂费者,不得重复申请(家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者除外)。
(三)限中华民国国籍学生。
(二)已申请减免100%学杂费者,不得重复申请(家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者除外)。
(三)限中华民国国籍学生。
二、生活助学金相关实施说明:
(一)助学金额:每月6,000元(30小时)。
(二)助学期间:在学期间。
(三)核定标准:
(二)助学期间:在学期间。
(三)核定标准:
1. 家庭年收入较低及学生家庭现况困难者。
2. 经曾服务单位主管推荐。
2. 经曾服务单位主管推荐。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时间:112.09.18(一)~112.09.28(四)
(二)申请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填写「生活助学金申请意愿表」及检附相关资料, 送交学务处谘商暨生活辅导中心(伯苓2楼)办理申请。
(三)作业时程:
(二)申请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填写「生活助学金申请意愿表」及检附相关资料, 送交学务处谘商暨生活辅导中心(伯苓2楼)办理申请。
(三)作业时程:
受理收件 | 面试日期/录取公告 |
112.09.18(一)~112.09.28(四) 逾期送件者,将无法受理申请 |
面试说明会时间另行公告, 请注意人力资源室网站讯息 及MDU生活助学金专区社群讯息 |
1. 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 请注意网站讯息及生活助学金LINE@专区。
2. 面试单位:人力资源室。
3. 录取公告:于面试后公告于人力资源室网页,录取后服务单位及助学金核发由人力资源室统筹办理。
2. 面试单位:人力资源室。
3. 录取公告:于面试后公告于人力资源室网页,录取后服务单位及助学金核发由人力资源室统筹办理。
4. 请加入 【MDU生活助学专区】社群,以利快速获得最新生活助学金讯息。
https://line.me/ti/g2/6TFWduFtskU1aPwBflVf2zQRls1m9et6mtXPPg?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m_campaign=de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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